兼职本是学生在走上社会之前锻炼自己能力和积累社会经验的一种途径,而且还能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负担。然而部分学生法制观念不强,辨别能力不强,负责扮演诈骗团伙前期群演角色,为诈骗团伙充当摇旗呐喊的助手,触犯国家法律。现将近期发现的案例通报如下。
某校学生盖佳某通过该班目前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王振某的介绍,在网上兼职可以赚到钱,而且利益还非常丰厚。刚开始盖佳某以没启动资金拒绝了,王振某以他可以提供资金给他盖佳某就同意了。王振某就给了盖佳某一个联系方式让他跟此人联系,联系人让他进一个群,在群里为某些所谓的明星点赞每间隔8到10分钟就发一个红包(红包金额十块二十块不等),等一天活动结束后该联系人会把当天所发红包的流水金额返还给盖佳某,还会付给盖佳某每天三百元左右的辛苦费,当天也将该群解算。到了第二天又会让盖佳某进另外一个群做同样的事,盖佳某觉得这个钱很好赚同时也介绍班里其他同学参与,从2021年11月至今,发红包的流水金额已经达到了170多万。盖佳某在短暂的3~4个月时间就获利4万多余元心里总觉得不踏实,当在网上看见一段诈骗视频后盖佳某选择投案自首。
其实这一诈骗方式就是“杀猪盘”前台营销,利用这些同学在微信、QQ群里发红包营造活跃的群气氛吸引住群成员,诈骗分子就在后台私聊群成员利用所谓参加活动、点击流量等诈骗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