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共同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构建“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和“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强化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周期
考核对象为学院各单位(部门),考核周期为每学期一次。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安全责任明确 |
1.单位(部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人不明确或责任不到位的扣3分; 2.无安全员或工作不到位的扣2分。 |
5分 |
安全教育到位 |
1.各类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次; 2.发生电诈受骗3000元及以上且处置不当的扣1分/次; 3.参与打架斗殴的扣1分/次; 4.因网上不当言论被通报的扣2分/例,造成较大舆情的扣5分/次; 5.校内违规停放车辆、超速的扣0.5分/次; 6.下班后未关灯、门、空调等的扣1分/次; 7.电动自行车进楼内室内或私自接线充电的,扣2分/次; 8.非应急情形擅自移动、处置消防设施的扣2分/次,造成消防设施损坏的扣5分/次。 (该项内容仅针对教职工,学生方面的纳入学生工作考核) |
25分 |
安全管理有序 |
1.未认真落实自查自纠检查制度、未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或对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本单位无法自行解决未书面报告的,发现扣2分/项; 2.危险或者贵重物品、设备管理未落实具体责任人的扣2分; 3.有安全要求的校内施工项目未按规定向保卫部门报备的扣2分/次; 4.管辖区内消防设施管理不善,未及时报告更换的,扣2分/次; 5.不按规定存放废弃物、造成安全隐患的扣2分/次; 6.举办大型活动事先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备的扣2分/次。 |
40分 |
严防事故发生 |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扣3分/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处置不当造成重大舆情的扣15分/次; 2.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事件的扣5分/次; 3.管理不善造成发生5000元以下的盗窃案件扣2分/起, 5000元以上的扣5分/起; 4.单位(部门)教职工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的扣3分/人次。 |
25分 |
加分项 |
1.有见义勇为的加1-2分/人次; 2.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的平安建设各类活动的加1-2分/例; 3.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影响稳定的信息的加1分/次。 |
5分 |
合 计 |
100分 |
注:各项考核的加减分单项封顶。
三、考核程序及其他
1.由学院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
2.本办法由党委保卫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