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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内安全行车的提示
2023年08月02日 12:04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内各类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及道路安全管理,营造良好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特作如下安全提示:

一、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不超速行驶。按照交通标识行驶,校园限速20公里/小时,在校园内任何路段行驶,不得超速。在上下班、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期行车时,应主动避让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慢速行驶。

三、不逆向行驶。严格按照划定的行车导向线行驶,禁止逆向行驶。

四、不乱停放车辆。所有入校车辆按照划定的停车位规范停放,禁止占用主干道、消防通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停车。

五、禁止鸣笛。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段禁止鸣笛。

六、校园报警电话。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请及时拔打校园报警电话:027-84804110、027-84804751。

对于因公来访、基建施工、后勤商户等外来车辆,请负责对接的部门及时提醒。保卫处将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提示,对于多次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违规车辆,将暂停进入权限,并适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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